| 香港有限公司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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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是外国公司最普遍在香港经营业务的模式。
香港公司法例要求摘要
每间香港公司必须由至少一名股东持有,股东身份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团体,居住地不限,但股东数目不能超过 50 个。股东的责任只限于已缴付的资金。而法定股本及缴付的资金是没有最低要求的。每间香港公司必须拥有至少一名董事,身份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团体,居住地不限。香港公司亦必须委任一位公司秘书,以管理公司的法定记录。公司秘书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团体身份,但必须在香港居住。
以下文件及资料必须于公司注册处登记,并可供公众阅览:
- 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 注册办事处地址
- 法定及已缴付的股本
- 股东及其股权
- 董事
- 公司秘书
成立香港有限公司的手续
成立一间香港有限公司须时若 3 至 4 星期。当公司注册处批出法团注册证书 (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后,便必须于商业登记处缴交指定的费用以获取一张商业登记证。要成立香港公司,负责人无须亲临当地。您可买入一间已成立但未投入运作的「架子公司」。 Klako Group 提供众多随时可使用的「架子公司」给您选择。
如果您有意成立香港有限公司,请联系我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