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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設立離岸公司


保障財產、節省稅款、減少營運成本

個人或企業設立離岸公司的原因:

  • 節省稅款
  • 保障財產
  • 減低風險
  • 保障私隱權
  • 避免不必要的法規或制度


以下資料可以幫助您選擇適合您的離岸公司 :

  • 國際貿易公司
  • 持有股票、債券及現金組合
  • 國際投資
  • 中間控股公司
  • 個人私隱及財產保障
  • 私人服務公司
  • 持有物業和土地
  • 雇用公司
  • 擁有商標、專利權及版權
  • 金融公司
  • 擁有船隻和游艇
  • 避免政治風險


國際貿易 ─ 選擇在離岸司法管轄區設立公司從事各種交易,可以轉移和積累與第三國營業或投資所產生的利潤。


持有股票、債券及現金 ─ 現金可存放在離岸公司戶口或放在綜合現金基金以賺取定期存款利息


國際投資 ─ 出售某項投資所獲取的利益可以無須付稅。至於股息款項,透過在低或零稅率而又與合約地區有雙重徵稅安排的司法管轄區設立的公司,可減少預扣稅。


中間控股公司 ─ 許多大型公司希望在有合適條約的司法管轄區成立中間公司,在投資國和被投資國之間沒有雙重徵稅協定的國家進行投資可以降低稅收。



個人私隱及財產保障 ─ 擁有龐大財富的個人可以設立離岸公司作為私人控股公司,保障私隱權之外,更可節省專業費用。這類公司適合遺產管理用途,節省成立遺囑的費用和時間。


私人服務公司 ─ 對於提供專業服務如工程人員、娛樂藝人、飛行人員、影片製作人等,將賺取的收入放在海外設立的私人服務公司,可以透過重組來節省大幅的稅款,甚至無須繳稅。


持有物業和土地 ─ 離岸公司很多時會用來持有地產和物業的。


雇用公司 ─ 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利用離岸公司雇用在國外的工作人員。由此可以減少工資和旅行費用,為雇主提供節省稅款和社會保險繳款的便利。


擁有商標、專利權及版權 ─ 知識產權包括電腦軟件、專業技術、專利權、註冊商標、版權等可以由離岸公司持有,而把知識產權賣給其他公司所獲取的利潤便屬於離岸公司。因此,小心選擇離岸公司可以保留向專利權徵收的稅款。


金融公司 ─ 可以通過建立離岸金融公司的辦法來實現集團間資金的管理。


擁有船隻和游艇 ─ 有些船隻和游艇的註冊地點,只收取很低的註冊費,而且對於出租船隻及船務活動所產生的利潤是免徵稅款的。


避免政治風險 ─ 有很多大型企業因為當地經濟及政治局勢不穩定,會將資產擁有權轉移到海外來減低風險。